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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虎丘法院:知产保护就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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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4-2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2015年4月21日《江苏经济报》A2版
如今,“专利”、“知识产权”等专业词汇已经越来越多地走进我们的生活:企业花费巨资研发出的新技术,如何能不被竞争对手所模仿?经过多年深耕市场打造的知名品牌,被“山寨”货抢了风头,该有多闹心!做图时没有素材,随便从网上下载几张图片用用,却可能因为侵犯著作权而被告上法庭……知识产权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渐重要。
  苏州市虎丘区法院是江苏省唯一、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也是专利法修改后全国首批取得专利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近日,记者走进该院,认识一下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保护。
  自媒体转载勿“任性”
  微博、微信给自媒体带来了繁荣,但知识产权保护欠缺导致“盗版”泛滥。不少人看到一张美图,习惯性地就随手转发或者下载后自己发布,殊不知,这手指尖不经意的举动,就可能为日后的纠纷埋下“祸根”。
  2014年底,虎丘法院审结首例微博图片侵权案,苏州某服装公司官方微博因随意使用、转发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涉及侵害作品网络传播权,被北京某图片技术公司告上法庭。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1.1万元。
  据统计,虎丘法院受理的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占到案件总数的41%。自2012年以来,这类案件主要以网站著作权侵权为主,表现为网站未经允许转载他人图片、文章,提供视频点播服务等。该院法官提醒,在网络上使用或转发网络作品时不能“任性”,要看清作者的著作权声明,并在合理使用范围内使用。
  专业机构“参战”维权
  “因乐而动,为乐维权”是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视频和音乐的免费时代将逐渐终结,正版化将成为趋势。而专业维权机构的加入,使音像制品的知产保护更加如火如荼。
  2014年12月,律师夏某、周某以及公证员三人先后在12家KTV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进行消费,在包房内的点唱机上点播歌曲,公证员全程录像。2015年初,该律所代表权利人对这12家KTV提起诉讼,索赔5.81万元至11.54万元不等。涉案的12家KTV,因在未取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音乐作品,构成侵权。经法院判决或调解,12家KTV分别给予权利人数万元不等的赔偿。
  据统计,虎丘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超过80%都有专业维权机构参与。他们通过与权利人签订风险代理合同,获得地区维权集中授权,采取集中取证、集中诉讼的方式实现规模化维权。而这种维权主要集中在电影、音乐作品版权领域,只要取证得当,维权成功率相当高。
  品牌维权告别“低调”
  在很多人看来,品牌维权是大企业的事,可如今“小龙虾”也来维权了。
  天气转暖,小龙虾作为时令美食逐渐出现在街头巷尾。可今年苏州挂着“盱眙龙虾”的门店少了许多。原来,去年9月份起,盱眙龙虾协会开展了一轮打假行动,在苏州地区提起近百起诉讼案件,将“挂羊头卖狗肉”的”“盱眙龙虾”门店赶出了市场。小张就是这些诉讼案的被告之一,他的龙虾店同“盱眙龙虾”没有一点关系,但为了招揽顾客,也找人做了一个“盱眙龙虾”的牌子。“我看别人都这样写就跟着凑凑热闹,当时考虑法不责众嘛!”小张辩解说。但侵权毕竟是侵权,原被告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调解,小张支付了赔偿金。
  统计显示,近年来虎丘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个人维权占到5.56%。值得注意的是,一向低调的传统工艺、传统品牌也开始重视知识产权,除了上面提到的盱眙龙虾外,杭州张小泉、镇湖苏绣、扬州陆琴脚艺等也纷纷拿起知识产权的武器维权打假。
  通讯员 万玉明 江苏经济报记者 金 睿
责任编辑:虎丘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