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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虎丘试行法官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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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201556《江苏经济报》B4
本报讯 日前,苏州虎丘法院民一庭试行法官会议制度,在保障法官办案独立性的同时,保障办案质量,统一办案尺度。法官会议由资深法官和能力较强的法官组成,主审法官如果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把握不准,可提请召开法官会议。与会法官可针对案情进行询问确认,对法律适用发表观点,对判决的社会效果进行评估。(赵延丽)
责任编辑:虎丘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