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何梦丹 经济报记者 金 睿)近日,苏州虎丘法院面对三名霸占鱼塘逾二载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155亩土地移交给了当地村委会。
2000年,东渚某村村委会与案外人龚某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10年。后龚某未经村委会同意,私自将合同转售给另外三人。合同期满后,三人仍强占鱼塘不予撤离。村委会在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2013年虎丘法院作出判决,要求三被告将155亩土地归还给原告,并将上述土地上附属物自行搬离、拆除。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拒不履行,故原告于2014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当天,执行人员各司其职,执行工作开展得有条不紊。专业水产捕捞人员对非法占用鱼塘里的水产品进行捕捞清理,执行法官现场对其财务进行清点,一一登记造册并全程录像……经过2个小时的清点,执行小组终于将155亩土地移交到了当地村委会手中。
虎丘法院执行庭庭长张新阶说:“作为法院,一定要不断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让老赖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