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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盗窃犯罪居大学生犯罪之首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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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7-1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目前,在大学生违纪违法行为中,盗窃行为日益突出,2007年至今,虎丘区法院已审理大学生盗窃犯罪案件13件,占同期各类大学生犯罪案件的一半以上。大学生盗窃不仅有害于校园风气,损害大学生形象,也给涉案大学生的家庭蒙上阴影,亟待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犯罪特点 

一是作案对象熟人化。作案地点多为寝室、教室、图书馆等日常生活、学习场所,对象主要是同一高校的大学生,尤其是熟悉的同学。大家朝夕相处,作案人自然十分了解身边同学的生活习惯、作息时间和拥有物品,更加容易挑熟人下手,乘隙而入,且事后能以自己的学生身份掩人耳目。

二是作案动机简单化。目前,大学生中存在攀比的现象,同学间也存在一定的贫富差距,有的同学就会采取盗窃手段获得财物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暂时的心理平衡。也有人并不是贪恋钱财,而是出于报复泄愤甚至追求刺激的目的实施盗窃犯罪。相对于社会上盗窃作案的事先踩点、胆大妄为,大学生盗窃犯罪大多是事前没有预谋的,而是在他人疏于防范时,临时起意,趁机顺手牵羊。 

三是犯罪手段智能化。大学生是一个高智商、高知识的群体,具有一定的专业文化知识,在作案手段方面呈现越来越智能化的趋势。有的作案大学生为计算机高手,他们直接通过互联网盗取他人的银行账号和密码,采用网上消费的方法窃取他人财产。 

四是盗窃目标多样化。笔记本电脑、手机、MP3、衣服、首饰、化妆品等都可能成为盗窃的目标。而且随着科技的进步、网络的发达,电子货币等虚拟财产也成为侵害的目标。 

二、主要原因 

一是不良心理因素影响。大学生盗窃是复杂社会现象的反映,此行为的产生无疑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而行为人个性存在某种缺陷和偏差是主要原因。通过盗窃的方式来发泄心中不满情绪,以满足自己某种心理需要,从而达到内心的平衡;或者通过盗窃,使他人在财物上遭受损失,实现对他人进行报复的目的。 

二是学校管理松懈。学生宿舍楼、机房、实验室等重点要害部门管理上的不当和缺陷客观上给盗窃者犯罪创造条件,刺激其恶念膨胀,产生动机。另外,部分学校对已经发生的盗窃行为处理力度轻,使部分盗窃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不能使其深刻反省,及时悔悟,导致连续盗窃。 

三是学生防范意识淡薄。大学是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很多同学缺乏警惕性,对自己的财产疏于管理,给作案人以可乘之机,且在遭窃后不汲取教训,致使第二次第三次乃至更多次被盗。在发生盗窃事件后,很多大学生不及时寻求报警救助,客观上纵容了盗窃者的行为。 

三、防范对策 

一是引导大学生树立健康人格。大学生正处在人生社会化关键时期,在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身心尚未成熟。学校在注重对学生进行智力发展教育的同时,应密切关注学生非智力因素的教育,使学生了解社会,客观地面对现实,改变不切实际的想法,提高心理承受能力,摒弃“金钱至上”等社会不良思想的腐蚀。通过组织集体活动和进行集体心理辅导等渠道,在学生中营造平等、轻松、和谐的氛围。 

二是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防盗意识,完善财物保管措施。大学生被害人身上存在的麻痹大意、虚荣、露富、轻信等特征,是其屡遭盗窃侵害的重要原因。为此,大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应做到谨慎防范、防止大意、克制虚荣、避免露富,妥善管理自己财物,养成良好的个性心理、行为习惯。 

三是学校切实建立安全防盗管理制度。首先,严肃法纪、校纪,对于学校内部已经发生的盗窃事件,学校保卫或者公安部门要认真查处,绝不姑息;其次,严格宿舍楼进出登记制度,完善对机房、实验室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再次,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对校园周边游戏机室、网吧等影响大学生身心健康的经营性场所坚决取缔,堵截校园周边环境对大学生的思想侵蚀。 

责任编辑:虎丘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