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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刀弑父,是大逆不道还是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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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7-1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一起因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引发的血案

近年来,我国农村大批劳动力外出务工,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留守儿童。

这些留守儿童缺乏直接的家庭教育和亲情关怀,其在学习、生活、心理及人格的发展上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一些问题,不少留守儿童表现出沉默寡言、性格孤僻、行为偏执等问题。当然,也有些“幸运”的留守儿童可以跟随父母一起外出打工,但不幸的是,由于父母工作压力大,缺乏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教育孩子,通常以打骂等简单粗暴的方式来代替温馨和睦的家庭教育。对于这些留守儿童来说,满心的期待等来的却是无情的打骂,无疑是“雪上加霜”。一旦他们承受不了这双重的“压力”和“折磨”,积怨就会如火山般爆发出来,轻则是对抗父母的言语责骂,重则是直接加害父母的身体。

今年春节前夕,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由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引发的血案,儿子于小文居然持刀将自己的父亲捅成重伤,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A要钱未果,喝酒壮胆举刀弑父

——“我当时只想着他又要打我骂我,不给我面子,就想杀了他,然后自杀,一了百了……”

于小文在暂住地苏州没有什么朋友。2011年7月4日晚,正好他仅有的几个朋友远道而来,他要做东请客,但身上没钱,只好硬着头皮去找父母。于小文来到父母的暂住地,向母亲王金花要200元钱。王金花知道儿子是有多少就花多少的主,当即就表示没有钱。父亲于正清看到儿子又来要钱,就责骂了他几句:“没出息,就知道要钱!”还随手拿起桌子上的链子锁欲打于小文。于小文见状连忙躲开,知道今天肯定要不到钱了,只得忿忿地走了。

因为没有要到钱请朋友们吃饭,于小文和他的朋友们不欢而散。从朋友们“鄙夷”的目光中,于小文感到自己大大地失了面子,以后在朋友们面前很难抬起头来。悻悻地回到自己的暂住地,于小文越想越气,一则是今天父母让自己在朋友们面前丢了面子,二则想到父亲平日里对待自己的种种不是,一时间恨不得杀了于正清。正在生闷气中,于小文的叔叔于正强打电话叫他过去喝酒,于小文心中郁闷,加上也没有吃饭,正好去喝酒解闷。不多时,于小文已经喝了三瓶啤酒,嘴里开始骂骂咧咧:“老头子今天又不给我面子,又要打我骂我,总有一天我要杀了他!”于正强以为他说的是醉话,完全没有在意。

晚饭后,于小文晃晃悠悠地回到暂住地,酒还没有清醒过来,但脑海里那个可怕的念头却越发强烈——杀了老头子!于小文为了壮胆,又到附近的小卖部里,向店主赊了一瓶“双沟大曲”,拧开盖子就往嘴里灌,还没走到家,半瓶白酒已经下肚。此时的于小文已经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思想了,他想起刚才在叔叔家里吃饭的时候,有一把切西瓜的水果刀,看起来比较长,也很锋利,正是杀人的好武器。于是他又返回到叔叔于正强家里,在电视柜上面找到了一把长42厘米的木质柄双刃刀,头也没回地出了门。于正强心里隐隐有点犯疑,但没有继续深想,也没有阻拦。

于小文回到父母的暂住地,当时家里只有母亲王金花一个人。她一看儿子拿着一把长刀,还满身酒气,就觉得情况不对,正想责问儿子拿刀干什么,没想到于小文先说话了:“老头子在哪,我要杀了他,他死了我再自杀,一了百了……”王金花一听吓坏了,连忙劝说儿子:“我给你200元钱,快把刀丢掉,不要闹了,小心被爸爸看到又要打你了。”于小文根本不理会母亲,坚持说要杀了于正清,然后自杀。王金花越听越心惊,赶忙跑到隔壁邻居家打电话给于正清,说儿子酒喝多了,手里拿着刀要杀他,让他先别回来。随后,她又打了电话给于正强,叫他过来帮忙劝劝。

于正清玩牌正在兴头上,一接电话大怒不止,“反了天了,这个小兔崽子还敢杀老子,看是他杀了我,还是我杀了他……”于正清扔下牌,骑上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回到家。刚一进门,就看见于小文拿着一把刀坐在门口,他二话不说就准备上前动手教训于小文。于小文看到父亲,也是二话不说提起水果刀就刺,仅仅捅了两刀,鲜血就流满了于正清的全身。于正清见于小文来真的,急忙中抓住他的手,父子俩纠缠扭打到了地上。闻讯而来的于正强冲上前去一把将于小文按倒在地,并夺下他手里还在淌血的刀。于小文力气不够,最终被于正强制服,而于正清则捂着肚子在一旁痛苦地呻吟。王金花也回来了,看到这幕惨状,赶紧又跑出去打了110和120。

民警赶到现场后,将于小文传唤至当地派出所约束至酒醒。经询问,于小文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于正清经送医院抢救,所幸未死,但造成脾破裂、血气胸、肋骨骨折和失血性休克。经法医学鉴定,于正清的损害已构成重伤。

虽然于小文被抓获后如实坦白了作案经过,但父子间到底有何深仇大恨,他竟然能向养育自己17年的亲生父亲下毒手,难道仅仅是因为父亲责骂让自己丢了面子吗?

B自幼留守,常遭家暴积怨爆发

——“我原本想,到了苏州就可以和爸爸妈妈一起过快乐的生活,但没想到爸爸老是打我、骂我。我开始时很怕,到了后面就恨爸爸了。”

于小文1994年出生,老家在江苏沭阳农村,3岁时,因家境贫寒父母就到上海打工去了,他成为留守儿童。于小文从小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小学读至三年级,因年龄较大直接跳级到五年级,后又因学习成绩太差而辍学。之后,于小文到当地一所武校学习,因吃不了体能锻炼的苦还没几个月也回家了。于小文因无一技之长,平日里寡言少语,就几乎没有朋友,性格也越来越孤僻。爷爷奶奶年事已高,还要忙于家务,也疏于对于小文的照顾和教育。每每看到别家的孩子都有爸爸妈妈在身边照顾,一家人其乐融融,于小文就十分期盼能早日与父母团聚。

“其实在他心底深处,是十分渴望得到父母关爱的。”虎丘区法院专门为于小文聘请的心理咨询师孙志艳老师如此分析道,“但他越是期待,越是得到失望,从而造成内心自卑、孤僻,不愿意与人交往,不愿意表达想法,这也是很多留守儿童的问题。”

于小文对父母的期盼终于有了结果。2009年初,于小文的父母转到苏州打工,于正清在苏州一家超市做搬运工,王金花自营一家饭馆,生活算是有了一定着落。王金花经营的饭馆是小本经营,请不起工人,夫妻俩合计一下,决定把儿子于小文接过来做帮手,一家人还可以团聚。

2009年10月,于小文满心欢喜地到了苏州,他就在母亲王金花经营的饭馆里面帮忙打杂,主要的工作就是扫扫地、帮帮厨,最喜欢做的就是抓鱼和杀鱼。一家人虽然生活艰苦,但也快乐。可是好景不长,因经营不善,王金花的饭馆被迫停业,于小文也就失业了,只能随于正清到超市打工。愁云开始笼罩这个家庭。

于正清本就是一个大老粗,没有什么文化,自从王金花经营的饭馆关门之后,心情就开始变差,经常抽烟、酗酒,极容易烦躁,加之干活累,动不动就动手打于小文出气,骂他没出息,甚至还动手打自己的老婆王金花。王金花和于小文长期忍受于正清的打骂,身心俱疲。受父亲于正清的影响,于小文也慢慢地喜欢上喝酒,本来每月赚钱寥寥,却多用于买酒喝酒上面,所剩无几。

于小文对父母的满心期待逐渐化为泡影,对父亲的打骂先是委屈、畏惧,到后面慢慢变为不满、怨恨,有时候于正清打骂的时候,他甚至还顶上两句。不顶嘴还好,一顶嘴于正清打得更凶,毫不心软,每次都打得于小文跪地求饶为止。如果王金花在旁边劝架,于正清就连她一起打。

2010年底,于小文因不堪忍受于正清的长期打骂,毅然搬出父母的暂住地,单独一人在外租房居住。因为自己常常花光钱,有时不得不回父母的暂住地要钱,但不管要不要到钱,每次于小文都会有同样的待遇——轻则受到于正清的责骂,重则受到打罚。

承办法官潘强生认为,“这就是家庭教育的问题,父亲于正清对儿子于小文简单、粗暴、恶劣的家庭教育方式,实际上也成为于小文学习模仿的对象,就是以暴制暴,再加上于小文文化程度较低,认知能力有限,对父亲于正清的怨恨积累已深,一旦有了一个导火线,就必然会爆发出来。案发当天,于小文因借钱未遂,认为是父亲于正清让自己丢了面子,心中气愤,点燃了长久以来对父亲的积怨愤怒,所以才有了今天这幕悲剧。”

C从宽处理,故意杀人领刑三年

——“爸爸,我对不起您,我不孝……”

了解到于小文杀父的动机,才能真正帮助于小文改过自新。在正式开庭前,虎丘区法院适用恢复性司法程序,特意安排了一次庭前心理辅导,专门将心理咨询师孙志艳请过来为于小文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孙老师对于小文作出的心理评估报告显示:“由于于小文从小是留守儿童,父母在苏州打工,从小缺少爱和情感的滋养,面对经常被父亲打骂以及整个家庭关系的动荡,那种想被爱、被关怀而又得不到所产生的绝望和自弃是造成其和父亲矛盾不断升级至悲剧的重要原因。”经过孙志艳和潘强生的开导和教育,于小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杀父行为表示非常后悔。

2011年12月1日,本案正式开庭。于小文站到了被告人席上,当他看到父亲于正清的那一刻,立马跪倒在地,失声痛哭:“我对不起您,爸爸,我错了,我不孝,请爸爸还有妈妈原谅我……”此时,于正清也是老泪纵横:“爸爸也对不起你,我不该打你骂你,我们都会等你出来……”在一旁的母亲王金花早已泣不成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小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于小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于小文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鉴于本案系家庭内部矛盾、亲情之间引起,被告人于小文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真诚悔过,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一定程度了弥合了受到伤害的父子关系以及社会关系,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本着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法院以于小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我已经原谅他了,是我不好……”在法院宣布判决后,始终神情紧张的于正清终于缓缓舒了口气。

本案虽然已经宣判结束,但由此引发的思考却远未结束。如何避免这样的家庭悲剧再次发生,承办法官潘强生在宣判后对被告人于小文、被害人于正清以及在场所有的旁听观众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于小文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由于涉世不深,文化程度较低,不能正确认识和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因而导致犯罪,希望被告人于小文能以此为鉴,真正感受到社会各方的关爱和温暖,重新树立起对新生活的信心和希望,一方面要好好改造,努力掌握一技之长,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勤劳、守法的好公民;另一方面应该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多方面培养自己的品德性格,以期将来自己为人父时,对自己的子女能够给予良好的教育方式和环境,做到父慈子孝,其乐融融,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

D关爱护航,节前回访温暖人心

——“谢谢法官还记得我,我一定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宣判后,于小文心服口服,没有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他被送至江苏省第一少管所服刑。今年春节前,虎丘法院的法官们又带领心理咨询师孙志艳以及于小文的父母,一起到少管所对于小文进行了回访。在会见室里,大家又见到了于小文,略显消瘦了些,但精神状态还是不错。他看到了众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大家坐下来一起拉起了家常,气氛非常温暖融洽。

这是于小文和父母在法院宣判之后的第一次会面,双方互诉亲情,场面感人。法官鼓励于小文把监狱当作课堂,努力学习,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受别人尊重,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送上新年贺卡、书籍、生活用品和食品等礼物。孙志艳则用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语言告诉于小文,在春节前用心思考,放下包袱,与自己有不良行为的过去画上句号,在新的一年里开始新的生活。“谢谢你们来看我,我不会忘记法官和老师的教诲,更不会忘记我的爸爸妈妈,我一定会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来,孝敬父母!”

父慈子孝,家庭和谐,万事俱兴,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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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虎丘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