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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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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8-1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四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责任编辑:虎丘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