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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庆、中秋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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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9-2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本院各部门:
    2017年国庆、中秋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持之以恒地强化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防止各种“节日病”的发生,树立法院干警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现就我院在“两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节前廉政教育。各部门要通过庭(室、队)务会认真组织一次节前廉政教育,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具体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申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提醒全院干警强化廉洁自律和纪律作风意识,坚决抵制各种不良习气,时刻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二、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十个不准”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节礼、滥发福利、公车私用,严禁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和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向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中介机构借用交通工具等物品。严格约束业外行为,谨言慎行,不酗酒闹事,不酒后驾车,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迷信活动,不涉足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场所,自觉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节日期间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入库封存,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加强节前工作安排,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四、扎实做好各项检查监督。节日期间,市、区两级纪委将继续开展“清风行动”,本院纪检监察部门也将配合自查自纠,及时排查违纪违规线索,对发现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将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还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
    预祝全院干警节日快乐!
                                                纪检组 监察室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虎丘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