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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到期时未签订新合同而继续居住,原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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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1-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因此,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提出解除


责任编辑:虎丘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