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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察室会同执行局认真排查廉政、渎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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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16 14:15:0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队伍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区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室于2020年4月15日下午,会同执行局认真排查在案件执行及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杜绝廉政、渎职风险进行了交流。

    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察室首先听取了执行局负责人徐文杰副局长就目前我院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实体化运行情况所作的汇报,并重点了解目前执行局诉讼保全工作的操作流程。派驻纪检监察组荣国棠组长对执行局重视廉政教育,通过局务会、廉政专题会等形式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表示肯定。同时荣组长结合朱玉坤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执行工作特别是诉讼保全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虽然在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实体化运行后,执行案件已由一人包办到底,变为分阶段有不同人员分别实施的模式,强化了内部制约机制。特别是在诉讼保全工作中,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都是通过专人实施网络查控的方式进行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不动产都是由专人将保全材料送至房产管理部门实施查封,已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与申请人的接触所导致的廉政风险,但还是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督促其提高责任心,对网络查控中发现的银行存款及时冻结,对申请人提出的不动产查封申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查封手续,避免因拖延办理导致银行存款被转走、不动产被设置抵押或转让等渎职风险。二是要进一步规范保全程序,保全裁定应按规定送达申请人,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也要书面告知申请人,避免因申请人不了解保全情况,一旦保全标的物变更处置法院,导致申请人未及时参与分配造成其权益受损而引发投诉,进而导致相关人员被追责的情况发生。三是要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目前上级法院对执行工作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制度,我院执行局应当严格执行。下一步还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以及平时工作中的一些不足,对执行工作各个环节完善细化具体规定,使上级法院的制度规定更具针对性、操作性,以进一步堵塞制度上的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廉政、渎职风险。



 
责任编辑: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