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及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预防职务犯罪。2020年8月18日下午,虎丘区法院组织部分干警,赴太仓市法院“零距离”旁听了“身边人”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全过程,现场接受了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玉坤于2007年9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利用担任虎丘区法院立案庭书记员、执行局书记员、司法警察大队书记员,从事诉讼保全、执行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玉坤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又鉴于其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庭审中,被告人朱玉坤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在最后陈述中,其对自己平时放松学习,忽视单位组织的廉政教育,导致思想一步步松懈,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深感后悔,并表示今后将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对于发生在身边活生生的案例,参加旁听的干警深受教育。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自己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一定要以案为鉴,牢记纪律规矩,时刻紧绷廉政之弦,坚决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让廉洁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此次组织干警旁听庭审开展警示教育,收到了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锤炼一支清正廉洁法院队伍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