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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无温度,法官有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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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4-16 16:42: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杨先生特地赶到我院,为少年庭的鲍燕娇法官送来了一面鲜红的锦旗,赞其“执法如山扬正气,秉公办事得民心”,是个暖人心的好法官。杨先生儿子因为纠集他人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在该案中被害人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考虑到被告人仍未成年,本着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鲍法官多次打电话与双方沟通,组织双方进行和解,被告人家属在已经支付部分医药费的基础上再一次赔偿被害人人民币50000元,最终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杨先生说这样我儿子在服刑期满后就可以参加今年的高考了,真的要感谢鲍法官,感谢她的耐心、细心、热心、有责任心。

来龙去脉:

2017年7月,杨先生的儿子小杨与小陈因琐事发生纠纷,后小杨纠集云某(另案处理)等人对小陈实施殴打,期间云某持敲碎的酒瓶将小陈左肘扎伤。经鉴定,小陈的损伤属人体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小杨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鉴于小杨犯罪时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又鉴于小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再鉴于被告人家属对被害人作出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小杨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

法官寄语:

小杨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由于其涉世不深,不能正确认识和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遇事冲动而导致本次犯罪,对其本人和家庭而言,均应当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希望小杨能以此为鉴,遇事三思而后行,重新树立起对新生活的信心,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十年来,虎丘法院受理涉少刑事案件的数量大幅下降,从2010年起的55件,逐年呈现下降趋势,特别是2013年新刑诉法施行后,总体处于低位运行,2017年仅收案6件6人。法院办理涉少刑事案件的目的并不仅仅是要对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惩罚,更重要的是希望他们能够迷途知返,也希望孩子们的父母能够更加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让孩子得到更好地发展。

 

 
责任编辑:少年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