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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元旦期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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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督察室  发布时间:2020-12-31 12:30:05 打印 字号: | |

本院各部门:

2021年元旦假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我院干警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现就我院在元旦期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提示如下:

一、认真开展廉政提醒教育。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做好提醒教育工作,认真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具体规定,重申本院及上级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醒全院干警强化廉洁自律和纪律作风意识,坚决抵制各种不良习气,时刻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二、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一要加强节前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工作时间要保持人员在岗在位,特别是节前不得离岗脱岗,按规定做好请假报备手续。二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三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节日期间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入库,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杜绝公车私用、违规行驶等问题

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告诫全院干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十个不准”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节礼、滥发福利、公车私用;严禁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和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向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中介机构借用交通工具等物品;要严格约束业外行为,做到谨言慎行,不酗酒闹事,不酒后驾车,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迷信活动,不涉足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场所,自觉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措施。本院督察室也将配合抓好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违纪违规线索,对发现的各类违纪违规及纪律作风问题,将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还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特此提示!

祝全院干警元旦快乐!

 

                       督察室

                     2020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