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十余载,他初心不忘,砥砺奋进;七尺审判台,他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他用专业与敬业,诠释着公平正义;他以真诚与睿智,传递着司法温度。在同事心中,他是孜孜不倦的办案状元,在群众口中,他是情系百姓的人民公仆,在企业眼中,他是护航发展的法治先锋。他以扎根民商事审判事业践行护航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
他是虎丘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刘志华。
一、抵达人心的法律方能“神形兼备”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让法律抵达人民群众的内心,用法治传递司法的温度,是刘志华法官一以贯之的坚守。法官审案是一项强度极大的脑力劳动,如何以理服人、如何去伪存真、如何让法律走进当事人的内心,让当事人服判息诉,时时刻刻都装在这名基层法官心中。
白血病患者唐某是刘志华法官一起案件的当事人,体检时查出血液异常,保险公司与唐某签订了两份合同。而后唐某身体恶化并发展为白血病,该病种属于重疾险理赔范围,但保险公司却对合同存在异议。拖着病体,唐某将保险公司诉上法院。考虑到唐某实际的身体情况,刘志华法官亲自下乡调查,固定关键事实后决定调解这起案件。调解,看似简单两个字,其实背后往往隐藏着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如果采取一判了之的方法,案子是结掉了,但事远未了。病人的诉求,治病的费用还是得不到切实的解决,双方的矛盾反而会越来越深。在经过耐心的释法析理后,保险公司不仅接受了调解结果,还为唐某启动了绿色通道。
“当事人在遇到困境时,一直坚信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也很信任我们法官。我们一方面很感动,另外也深感责任重大。”刘志华法官如是说。“人民公仆,情系百姓”,为刘法官送上这面锦旗,成为唐某最后的心愿。
不仅仅是一件件司法案件,每一次无讼村居的法治讲座、每一回企业的走访调研,无不是对刘志华法官“让法律抵达群众的内心,让百姓感受到法治的温度”最好的诠释。
二、创新思路引导企业的“涅槃重生”
刘志华法官自调入民二庭以来,勇挑破产审判重任。2016年以来,其主办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共31件,是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能手、中流砥柱。破产案件法律关系复杂、事务多,处理稍有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尽管如此,刘志华法官毅然选择迎难而上,敢于审理涉众型的重大疑难复杂破产案件。忙而不乱,担当尽责,秉持“少破产清算多破产和解、重整”的理念,濒临破产的企业不断在他手中“涅槃重生”。
苏州某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加快债权人债权的清收效率,刘志华法官多次对债权债务双方进行释法析理,最终双方一致确认达成破产和解,并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他作为合议庭成员办理的苏州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审判团队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思路,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帮助该公司在疫情期间顺利复工复产,脱困重生,企业在有效消化积压订单的同时又接一批新订单,公司运行又走上快车道,稳定了厂区250余名职工的就业。该案的成功办理获得了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入选了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管理人服务破产企业十大典型案例。
“比起让公司走向死亡,我们想的是怎样救活它!”刘志华法官办理的破产案件深刻的诠释着这句话。司法服务大局,保障社会稳定,他早已将审判台上的小我融入了民生发展中的大我,因为他挽救的不仅仅是企业,更保住了那殷殷期盼的民生。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干将”
刘志华法官深知民商事司法工作反映的是区域营商环境的“晴雨表”,不能仅仅拘泥于七尺审判台,延伸司法职能,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是其工作的又一战场。
因苏州高新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相关部门拟收购苏州某光电有限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收购过程中,因该地块抵押担保、股权投资争议等问题给双方收购工作带来了困难及疑惑。为合理解决疑惑,加快收购进度,刘志华法官在了解后及时对双方本次收购项目中不解的法律问题提供了专业的意见。最终,双方厘清了思路,经多方协商使收购项目最终顺利签约并履行。街道领导及企业也为刘志华法官送上“法律保驾护航 助力区域发展”的锦旗。
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知其所需,解其所惑,构建商会商事特邀调解组织,探索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撰写民生经济行业情况反映等等,无不体现着刘志华法官对法官职业的重新诠释,对社会责任的无限担当,对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无比关怀。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那个为追求公平正义梦想而来到法院小伙,经过工作的历练和岁月的沉淀,他已褪去当时的青涩变得愈加沧桑,而“全省优秀法官”称号就是对他十余年职业生涯最好的奖章。面对未来,他更加笃定了自己的理想,用正义铸就公平,用法治温暖时代,谱写高新区好法官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