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4月26日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设立为“世界知识产权日”起,今年4月26日已经是第21届“世界知识产权日”,本届“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为“知识产权和中小企业:把创意推向市场”。为契合本届“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联合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23日举办了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发布暨经验交流会。
回顾历史 成绩斐然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取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并成为全省首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基层法院之一。同年10月,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暨知识产权庭)正式揭牌成立。2011年3月,江苏省高院指定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集中跨区管辖苏州市姑苏区的相应著作权案件。2011年4月,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江苏唯一、全国五家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之一。2011-2013年,连续三年协助最高院在苏州高新区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充分体现了最高院对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自取得知识产权管辖权以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2400余件,先后有5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全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番茄花园”软件网络盗版案作为当年全国唯一由基层法院终审的案件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被中外媒体誉为“中国打击大规模软件网络盗版行为第一案”,另有“侯伏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2012年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刑事典型案例。
典型宣传 倾听民意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每两年发布一次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此次会议中,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2019-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了8个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个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涉及到3个著作权纠纷案件、6个商标权纠纷案件。其中《过云楼梦》案件由《人民法院报》进行报道,影响较大,该案判决所贯彻的理念对于合理保护著作权,有效平衡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彰显著作权法既鼓励创作又兼顾社会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随后由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王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主任吴志敏、创意苏绣代表张雪、江苏玉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进春(原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四位嘉宾代表进行发言交流,并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和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最后由苏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李小伟副院长总结发言,并对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意见建议。
创新服务 砥砺前行
近年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在高新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中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社会创造力,通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区域发展软环境。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 保障高新区创新特色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工作衔接上、宣传合作上进行了明确,区法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定期召开“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进一步规范侵权定性、合法来源认定、损害赔偿等标准,在每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区法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就建立重点保护企业名录、制定知识产权进校园计划、共同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培育保护工作、加强对苏绣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进行了明确,以期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切实保护好权利人的知识产权,遏制侵权行为,合力助推高新区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并肩助力创新特色经济发展。世界知识产权日设立的目的,在于促进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科学,营造鼓励科技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此次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通过案例发布和经验交流,倾听高新区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先进做法和对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建议,切实地普及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打造全市最优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企业出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疑问进行解答,帮助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知识产权纠纷,助推高新区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真正让广大客商来了“苏州最舒心”,到了“高新区最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