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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荣获“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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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18 10:39: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及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荣获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取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并成为全省首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基层法院之一。同年10月,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暨知识产权庭)正式揭牌成立。2011年3月,江苏省高院指定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集中跨区管辖苏州市姑苏区的相应著作权案件。2011年4月,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江苏唯一、全国五家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之一。2011-2013年,连续三年协助最高院在苏州高新区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充分体现了最高法院对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认可和肯定。

    自取得知识产权管辖权以来,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2400余件,先后有5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全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番茄花园”软件网络盗版案作为当年全国唯一由基层法院终审的案件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被中外媒体誉为“中国打击大规模软件网络盗版行为第一案”,另有“侯伏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2012年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刑事典型案例,2019年审结的“过云楼梦著作权侵权案”获得《人民法院报》专版报道。

    近年来,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高新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中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社会创造力,通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区域发展软环境。以知识产权最严保护标准,通过案件审判引导,保护区域优秀品牌;通过知识产权延伸服务,助力高新区特色“苏绣”产业健康发展。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通过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 保障高新区创新特色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知识产权社区普法宣传、知识产权进校园计划、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等各项活动,并以每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举办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发布暨经验交流会,倾听高新区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先进做法和对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建议,切实地普及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帮助区内中小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知识产权纠纷,为打造全市最优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将以获评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为契机和新动力,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指示精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再创知识产权保护新佳绩。


 
责任编辑:民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