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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 |“陌生人社会”更需守望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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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2-13 14:12:45 打印 字号: | |

“陌生人社会”更需守望相助

丁真子

随着城市化高速发展与人口密度增加,许多新型城市社区中形成了陌生人比邻而居的状态。同时,居民对于居住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而彼此居住上的紧邻关系使得在排水、通风、采光、隐私等方面容易产生摩擦。

随着社会转型与生活节奏加快,人际关系也日渐冷漠化,邻里之间彼此的包容度降低,在矛盾发生时常常锱铢必较,纠纷难以调和。

“邻里之间,各方均负有合理范围的容忍和给予对方便利的义务。”虎丘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龚春华认为,即使“陌生人社会”趋势难以扭转,但充满情感联系、团结友善的邻里关系依然是社会生活的刚需,“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孤岛’,只有彼此理解、相互包容,才能不断接近邻里间‘无讼’之境。”

邻里纠纷呼唤更强基层社会治理。法院受理的很多相邻关系纠纷金额较小,起因也是小事,但因事关居民切身利益,且当事人常因频繁摩擦产生积怨,导致情绪对立严重、利益冲突尖锐;另外,此类纠纷诉至法院前,往往当事人之间已多次协商,并经物业、社区、街道等多重调解,但因种种原因长期未获化解,造成矛盾不断叠加升级。

因此,一旦诉至法院,常意味着双方矛盾难以调和,调解工作难以进行。此外,相邻关系纠纷当事人往往举证能力较弱,待证事实也往往需要通过鉴定程序或现场勘察来确定,耗费大量当事人诉讼成本与司法资源。

邻里之间好比一个小社会,相邻关系也像是现代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处理此类纠纷,需要把诉源治理、多元解纷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中,形成社会合力,将矛盾化早化小。

针对相邻关系纠纷新情况新特点,法官建议:一是居民间应换位思考、团结互助,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产生相邻关系纠纷后,应积极协商沟通,力争在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损害邻里关系。二是坚持诉源治理,发挥社区、基层调解组织等多方联动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将调解思路贯穿始终,通过多元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三是法院要延伸司法职能,开展以案释法、普法讲座等活动,提高居民妥善处理相邻关系意识,为社区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虎丘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