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消费纠纷联动化解品牌升级工作,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高层次更精准司法保障服务,3月10日上午,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召开关于消费纠纷数字解纷工作座谈会,并共同签署了相应合作协议实施意见意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曹平,虎丘法院副院长揭志刚等出席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曹平副局长介绍了我区消费纠纷处理现状。他表示,随着经济复苏带来的消费市场繁荣以及消费者权利意识觉醒,消费投诉仅2022年度已超过3万件,必须畅通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才能优化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优良的消费体验。今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推进与人民法院在信息、平台、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共享,推动市场监管与司法保障功能互补,把消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揭志刚副院长表示,虎丘法院与区消保委携手开展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消费解纷工作成效显著。虎丘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用好数字化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合力,开展消费维权与市场合规经营讲座,为区域消费权益保护贡献法治力量。
与会人员围绕消费纠纷“数”助化解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纷纷建言献策。最后,虎丘法院与区消保委共同签署了《关于消费纠纷数字解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下一步合作明确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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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解纷,打造全链条云上渠道
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消费发展要求,我院充分利用电子诉讼优势,创新消费纠纷在线化解机制,让消费者在享受“全天候不打烊”的诉讼服务的同时,足不出户“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即可解决纠纷。
整合资源,消费纠纷实质化减诉提速
拓展调解、诉讼资源共享的广度深度,我院在辖区六个板块及区商会设立了7处“法治桃花源”无讼村居共建示范点。以枫桥街道示范点为例,2022年示范点调处消费纠纷共计74件,涉及汽车、美容美发、健身、瑜伽、家政、婚礼、售后维修、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方面。我院联合消保委开展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相关工作获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
针对机构“跑路”引起的批量纠纷,我院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座谈机制,针对消费者维权中的难点焦点,合力破解找人难、财产保全难等突出问题。支持和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将预付消费行业领域经营主体纳入苏州市预付消费资金管理平台,破解“退费难”难题。
多措并举,助力消费公平
严厉打击食药安全犯罪。去年,我院依法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13件24人次,充分发挥刑罚对涉食药安全犯罪行为的震慑作用。充分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遏制食药制假售假行为,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处理和认定不签合同、乱签合同情形下的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解除问题,依法处理和整治经营者滥用优势地位签订的“霸王条款”。我院赵建荣法官依法认定教培机构“赠课不退”条款无效案件,入选2022年度全市法院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