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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解纷 法润高新——虎丘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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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梓成  发布时间:2023-03-16 10:24:0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虎丘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消费发展需求,以数字解纷工作为重点,打造了消费纠纷全链条云上解纷新模式,用心用情办好惠民实事,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整合资源,消费纠纷实质化减诉提速

加强诉前指导调解,做好“加法”。虎丘法院拓展诉讼资源共享的广度深度,利用7处“法治桃花源”共建示范点,通过“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官”的多向联动机制,力争实现消费者纠纷矛盾不出社区即可化解。以枫桥街道示范点为例,去年成功化解涉及汽车、美容美发、健身、瑜伽、家政、婚礼、售后维修、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各类消费纠纷74件。

部门联动优化流程,做好“减法”。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批量纠纷,我院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座谈机制,联合行政机关群策群力调解,商请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凝聚“类案共办”共识,精准把脉、及时回应消费者维权的焦点难点问题。2022年,虎丘法院妥善处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506件,判决率仅为 37.94%,保障“双减”政策顺利落地。

为充分激活公益诉讼赔偿金损害赔付、修复公益的功能,我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苏州市虎丘区消费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遏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诚信高效市场秩序的作用。 

数字解纷,打造全链条云上渠道

为构建消费纠纷数字治理新模式,我院联合区消保委制定了《关于消费纠纷数字解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消费纠纷综合治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升消费纠纷在线化解质效。

虎丘法院依托五大在线平台,打造了消费纠纷全链条线上解纷体系。在虎丘法院,消费者享受“全天候不打烊”诉讼服务的同时,“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足不出户即可在线解决纠纷。 

多措并举,营造公平有序消费环境

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罚对涉食药安全犯罪行为的震慑作用,充分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遏制食药制假售假行为,为消费领域民事公益诉讼积累办案经验。去年,我院依法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13件24人次,充分发挥刑罚对涉食药安全犯罪行为的震慑作用。

加强预付费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认定和整治经营者滥用优势地位签订的“霸王条款”,积极支持和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将预付消费行业经营主体纳入苏州市预付消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管理。我院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认定教培机构霸王条款无效案件,被新华社内参选编、人民法院报等刊载,相关案例入选全市法院2022年度典型案例。

积极延伸司法的辅助决策、教育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辅助决策作用,多篇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情况反映被上级载体录用。充分发挥宣传工作职能,选取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宣传针对性、实效性。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获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破解教培机构退费难案例获学习强国首页、检察日报等多个国家级媒体报道。

 


 
责任编辑:虎丘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