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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丘法院组织开展旁听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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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速裁庭  发布时间:2023-03-16 10:25:29 打印 字号: | |

为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虎丘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提高司法公信力,虎丘法院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旁听了两起案件庭审。

第一案

2020年10月,原告师某在被告高新区某健身工作室办理四个月会员卡,花费9680元。期间,师某因脚部受伤停卡一个月,经协商,被告同意将原告会员卡换成34节课程。后因为疫情等原因,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课程预付款,被告同意退款但要求扣除20%手续费,双方未能就退款事宜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激烈争执,针锋相对,但在审判法官的主持下,查明了案件基本事实,了解双方真实诉求,原、被告态度逐渐缓和。

庭审结束后,在法官的主持和劝导下,原、被告双方心平气和坐在调解室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返还原告课费3000元,并给原告安排四节常规锻炼课。本案矛盾纠纷至此顺利化解,实现了各方满意的最好结果。

 第二案

2022年1月,原告武某与被告高新区某家具经营部签订全屋家具定制合同,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阳台洗衣机柜子的送货安装,且因柜门镜子尺寸有误无法正常关闭柜门,导致原告延期入住。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庭审中,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本案诉讼,我院依法缺席审理并将择期宣判。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定制家具制作流程长、环节复杂涉及很多板材及零部件,十分容易出错而引发纠纷。作为消费者,在签订定制家具合同时,要将家具的材料、规格等写到合同中并仔细核对设计图纸。到货后如果发现家具与合同约定不符,可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承办法官对整个庭审节奏把控到位、庭审程序规范,体现了法官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职业素养。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件民生实事,必须凝聚各方合力,加强消费教育,加大监管力度,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风险,引导消费者正确安全消费,科学理性维权。

近年来,虎丘法院审理的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纠纷案件类型不断增多,除了传统的产品质量、普通商品买卖等合同引发的纠纷外,与消费者关系日益密切的网络购物纠纷案件与服务类消费纠纷案件也呈现明显上升的态势。

下一步,虎丘法院将不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司法力量守护消费权益,助力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消费舒心、维权省心的消费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


 
责任编辑:虎丘法院管理员